开除、退学对学生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据媒体报道,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因沉迷网络,功课挂科被学校退学或开除。2005年--2006年某著名高校有90个学生被退学,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上网成瘾者。站在学校管理的角度并没有错,但是如果网络成瘾是一种疾病或是疾病引起网络成瘾,我们学校用这种方法处罚学生是否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网络成瘾是一种心理疾病,网络成瘾往往与情绪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人格障碍等共病,网络成瘾者的心理和行为变化是疾病表现的症状,当学生沉迷网络导致学习挂科,是一种必然现象,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包括医疗评估?如果没有对学生进行医疗的评估,就给学生开除,退学,可以想象一个已病入膏肓心理功能严重受损的学生能承受这生命之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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